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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新方法 | 程雷、何挺:《刑事司法改革中的实验研究》之序言与后记

何挺 司法兰亭会 2022-10-02

(感谢安尧题字)


《刑事司法改革中的实验研究》


01

本书简介

科学实验的独特功能在于通过控制与干预来更好地探究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检验理论假说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社会科学同样需要实验研究,并发展了一套不同于自然科学实验的方法论。
本书基于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基本原理,聚焦刑事司法领域实验研究的特殊性,呈现实验研究在刑事司法实践情境下的样态和种类,总结实验研究数据运用的观念、分类和基本原则,借助实验研究方法分析了我国广泛开展的司法改革试点的利弊,并提供了完善司法改革试点的路径和开展实验研究和评估研究的整体方案。
本书为刑事司法领域开展实验研究提供了方法论意义上的系统梳理,对于丰富刑事法乃至整个法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具有重要价值。


02

作者简介

何挺,1979年生,浙江宁波人,1998年至2008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至今,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少年司法和实证研究方法。
自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接触并被实证研究方法“荼毒”后尝试各类实证研究,逐步形成了关注司法实践并在发现经验基础上提出观点主张的研究旨趣。迄今发表论文、主持课题和获得奖项若干,出版著作《现代刑事纠纷及其解决》、《外国刑事司法实证研究》(编译)和《失败启示录——刑事司法改革的美国故事》(译著)等。


03

目录

序言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现状

  三、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  科学实验与科学发展

  一、科学实验概述

  二、实验方法与科学发展

第二章  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基本原理

  一、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系与实验研究

  二、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基本逻辑

  三、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基本要素

  四、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基本类型

  五、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主要设计

  六、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科学性的评价标准

第三章  刑事司法领域实验研究的引入与发展

  一、实验研究与刑事司法

  二、刑事司法实验研究在域外的源起与发展

  三、中国刑事司法实验研究的初步发展

第四章  刑事司法实验研究的实践种类与样态

  一、随机分配实验研究

  二、准实验研究

  三、模拟实验与实验室实验研究

  四、多因素实验研究

  五、自然实验

  六、小结

第五章  刑事司法改革试点与实验研究的比较与启示

  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试点的发展

  二、有关刑事司法改革试点的研究与争议

  三、刑事司法改革试点与实验研究的共性

  四、刑事司法改革试点与实验研究的差异

  五、刑事司法改革试点的有效开展:实验研究方法的启示

第六章  刑事司法改革中实验研究的数据运用

  一、实证研究中的数据

  二、实验研究运用数据的基本观念:用数据进行测量

  三、刑事司法实验研究涉及的数据分类

  四、刑事司法实验研究数据运用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  刑事司法改革中实验研究的具体开展

  一、实验研究的准备

  二、实验研究的方案与实施

  三、实验研究的评估

  四、实验研究的伦理问题

结论

后记


04

程雷序言

在何挺教授的又一力作《刑事司法改革中的实验研究》即将面世之际,邀我这位“同学”作序,笔者诚惶诚恐,但念及与何挺十多年来共同致力于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方法的求学历程以及共同的旨趣追求,还是欣然允之,斗胆为其大作做些注评。
我与何挺相识、相知正缘起于刑事司法实证研究,尤其是本书所聚焦的实验研究方法。2009年我们一起赴美国哈佛大学参加了为期十天的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方法专题培训班,第一次成为“同学”;2011年我们再次共同赴美国维拉司法研究所进行了为期四十多天的访学研修,再度成为“同学”。
在美国学习、研修的过程中,我们和其他几位青年才俊朝夕相处,念兹在兹的都是各类实证研究方法及其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具体化应用,充实且单调的学习之旅给我们充分的时间对每一类实证研究方法、每一个经典实证研究课题进行深入地切磋、争辩和交流,我们也因此结下了比同学更深厚的友谊。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共同研修实证研究方法的同期,恰恰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实证研究方法兴起的十年黄金时期,我们也都在各自导师的带领下,在中国刑事司法的真实环境中亲身实践了不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在那时非常流行的实验试点研究,并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来互相讨论学习,甚至互相质疑对方的研究设计。
至今我仍然印象深刻的是,当时针对宋英辉教授和何挺开展的刑事和解实验研究的分组设计,我专门跑到北师大西门的一个餐馆里和何挺讨论了三个多小时。
此后,何挺展示出对于实证研究方法异乎寻常的兴趣和与众不同的潜质,并逐渐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在他的积极推动下,我们又开始在国内合作举办“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方法”青年培训课程,组织兴趣小组的圆桌讨论会,试图探索实证研究方法在中国刑事司法语境中如何实现本土化再造的重大命题。
对于一个学科而言,方法论的成熟程度标志着学科的发达程度,这一判断对于学者个人而言也是适用的。何挺近年来围绕着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方法领域已经撰写、编译了多部影响较大的著作,也率先发表了有关实证研究方法的权威期刊论文,对于阐释、推动刑事司法中的实证研究方法之应用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本书则是其在实证研究方法论研究道路上前行的重要成果,聚焦于实证研究方法中最为复杂、最引人入胜的实验类研究方法,并将其置于刑事司法的特殊环境中进行审视。
恰恰是由于实验研究所具有的综合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特质,这类方法堪称实证研究中“皇冠上的明珠”。何挺针对这一类研究方法撰写出二十余万字的专著,对实验研究方法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在整个法学界关于实证研究方法的研究中开了先河,填补了法学界实验研究方法论方面的空白,充分展现了刑事诉讼法学界在实证研究方法应用领域的相应成就。
本书对实验方法的专题分析是细腻、客观与理性的,这种分析进路在当下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过程中是不多见的。有学者曾做过统计,过去十年法学界发表的实证研究类文章中,半数以上是刑事诉讼法学界的论文,从数字上来看,可以说刑事诉讼法学界在实证研究方面为法学界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喧嚣之后迎来的是低潮与泥沙俱下。由于缺乏真正科学、严谨、认真的方法训练与讨论,伪实证、假实证、移植式实证的论文、研究报告鱼龙混杂,并进而影响到对实证研究的整体评价。在这一特定的背景之下,法学界更是亟待理性与认真的讨论。
在何挺这本专著理性、平和的讨论文字之间,我们能看到对实验研究方法的科学设计、实践应用与如何中国化等一系列基础问题的探讨、分析;本书还揭示了衡量一项实验研究科学与否的基本标准,倡导了科学、理性的方法论之应用。
方法论之研究在某种程度上难于方法论之应用,离开了研究者的自身实践,方法论的讨论经常天马行空、流于形式,难以言之有物、引起共鸣。何挺的研究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其对实验方法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其本人十多年来持续不断开展的各类实证课题。
所有的实证研究都是有缺憾的研究,“美中不足”恰恰是实证研究方法的魅力所在。作为一名真正的研究者总是期待弥补不足、追求完美,而何挺把他的“教训”都写在本书当中分享给其他研究者,既可以令我们尽量避免重复性错误,又是对实验研究在刑事司法中如何科学应用这一重大理论命题的积极贡献。
这更是一本关注当下司法改革方法论的力作,对于主政司法改革的政策制定者与改革的推进者、实践者而言,本书对于试点方法的讨论兼具批判性与建设性价值。一项成功的改革不仅应当“可复制、可推广”,更应当是“可评估”的。
何挺敏锐地指出当下试点改革方法的利弊,并结合实验研究的基本原理提出了细致的解决方案,这样的研究是充满了实践关怀的务实性研究,体现了社会科学应用学科与众不同的使命与价值。
我相信,随着司法改革“精装修”阶段的到来,何挺在本书中的研究发现与结论对于推动改革方法的精进与完善必将产生积极影响,推动着司法改革在方法论原点上实现科学设计与科学评估,实现对改革举措基于数据基础上的去伪存真。
最后,再次祝贺何挺教授在实证研究方法领域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期待着不久的将来,他能逐步完成本书中初步提及的未尽课题,在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方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并取得更多佳绩。
程  雷
2019年9月15日
谨识于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

05

何挺后记

本书是在我承担的同名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2CFX036)的结项成果基础之上修改而成的,同时也是我计划编、译、著的一系列有关刑事司法实证研究书籍的第三本。
与2012年申报这一课题时的情况相比,在中国语境下,刑事司法改革中的实验研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吸收了之前一系列地方实验或试点经验并将这一方法的应用推向顶峰后,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近些年来由学者主导并与地方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提前规划设计并收集相应数据的类似实验的研究应用不断减少。取而代之的则是由中央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规划设计的改革试点,这也是本书将实验研究与改革试点的差异与关系作为研究重点的重要原因。
同样发生变化的还有我自己对于实验研究的认识。2012年之所以申报这一课题,是基于之前在导师的带领下实际参与实验研究并在研习相应方法的过程中,我深感对这一研究方法进行梳理与规范并在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予以推广的必要性,并认为规范的实验研究是可以被引入中国刑事司法的真实场景并广泛应用的,同时还能对刑事司法改革的有效开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研究的展开,随着对实验研究基本原理和域外刑事司法领域中适用状况的了解,我对于在中国刑事司法真实场景下开展规范的实验研究的信心不足。因为这不仅仅是把实验研究的原理和流程梳理明白就可以实现的,还取决于研究者与实践者的互动、数据基础等其他条件的成就。
在我近几年给研究生开设的研究方法课程中,有关实验研究方法的内容都被安排在最后,并常常因为前面的讨论占用时间而不再讲授,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我内心逐渐觉得这种方法太难,对于硕士生来说基本没有什么用处。
与之相呼应的是,我对于通过实验研究推动刑事司法改革有效开展的信心也开始动摇,因为刑事司法改革措施牵涉因素众多,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差异较大的国家,如何推出改革措施并不是仅仅通过实验研究来验证或者证否其效果就可以简单决定的。
正如我翻译的《失败启示录——刑事司法改革的美国故事》一书中美国研究者所观察到的,在评价刑事司法改革的成败时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
这些认识的变化实际上是随着了解的深入而对“无知者无畏”认识的一种合理修正,恰恰也体现了研究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输出知识,还在于改变研究者本人的认识。虽然存在背景和认识上的变化,我在研究和本书写作过程中对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中引人规范的实验研究方法的必要性这一“初心”却从未改变。
同样,规范的实验研究以及借鉴了实验研究合理因素的试点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助推作用也必须予以肯定。实验研究方法无论是对于我国刑事法律学科的理论构建,还是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都具有其他研究方法所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对于我个人而言,也希望能够在未来的研究中尝试更多的实验研究,尤其是在近年来着重关注的少年司法这一存在大量创新空间的领域,我实际上已经观察到很多的引入干预措施或发生改变的实验研究“雏形”:一些通过引入创新措施改变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机制并带来积极效应的地方实践。
希望能够通过实验设计将这些改革创新同步塑造为准实验研究,明确这些改革创新在真实刑事司法环境中的效果并与相应的理论对接。同时,也希望有生之年能够选择一个适当的题目,在中国真实的刑事司法场景下尝试一下难度最大的随机分配的实地实验研究。
作为一本研究方法论方面的著作,我在写作时总是信心不足,感觉自己“没写什么实际的东西”,既没有提出什么新的理论,也没有针对现行的法律制度如何修改完善提出什么建议。
好在评价有关研究方法论著作的质量通常并不主要依据创新性或者引用率等学术性指标,如果其他研究者在开展实验研究或其他实证研究时,能够想起本书中讨论的一些环节甚至“教训”,这可能就是本书最大的价值了。
当然,本书对于刑事司法领域实验研究的讨论仍属初步,很多问题仍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深入,也希望读者和各位同仁不吝赐教。
本书的部分章节曾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感谢编辑老师和外审专家的帮助与批评;感谢本书初稿作为结项成果匿名评审时评审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恩师宋英辉教授带领我参与他主持的实验研究,帮助我“推开”实验研究的这扇门;感谢程雷兄拨冗撰写充满溢美之词又情真意切的序言;感谢美国圣约翰大学卓越副教授等志同道合的研究者与我分享宝贵的研究资料并互相探讨;感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黄帅、李梦竹和马栎帮助整理资料和校对;感谢法律出版社王西光老师和陈睿编辑促成本书尽快出版。最后还要感谢家人的一路陪伴与支持。
本书即将付梓时,我也即将四十不惑,想起三十多岁时给自己定的目标:在四十岁前先把实证研究方法搞明白,等四十岁以后有更多的研究资源时更多地开展各种类型的刑事司法实证研究。此刻,把这句话写在这里,算是一个阶段性的总结,也算是对四十岁以后的自己的一个鞭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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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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